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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資訊

1

積分規則

加分

減分

借實體書(每次計)

2

每次遲還書

-2

寫書評(不包括回復書評)

2

刪除書評

-2

書評被讚好(書評即使修改或刪除, 分數維持不變, 不用回復)

1

被檢舉成功

-10

按時完成閱讀報告 / 豁免遲交

5

刪除書友

-1

閱讀報告 - 報告得分數

1-5

 

 

借閱「延伸閱讀」的書

4

 

 

新增書友 (每個)

1

 

 

每天登入

1

 

 

借電子資源 (以ACNO計,只加一次)

2

 

 

借電子書 (以ACNO計,只加一次)

2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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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學生不可攜帶食物或飲品進入圖書館。
2.學生不可攜帶書包、袋或非本館的書籍進入圖書館。
3.學生離開圖書館時,須出示攜離的物品,打開還書紙的那一頁,讓圖書館領袖生檢查。
4.在圖書館內應保持安靜,不可高聲談論、嬉戲或追逐。
5.學生應保持圖書館整齊 。
6.圖書館之書籍、報章、雜誌,應小心使用,閱讀後須放回原處。
7.學生不可擅自移動圖書館內之設備,如桌、椅、櫃等。
1.每名學生在同一時間內最多可借閱一本中文圖書、一本英文圖書及一本科學圖書,並於兩週後歸還。
2.書籍可在電腦處理及蓋還書印後攜出圖書館 。
3.借書時請打開貼有電腦條碼的那一頁。
4.還書日期將印在書本的最後一頁。
5.借書者有責任在借閱時間屆滿時或之前交還借閱的圖書。
6.凡逾期交還借閱書籍,則不能繼續借閱圖書,並會收到一張《逾期通知》作備忘。
7.借書者在圖書館交還其逾期書籍後,方可重新借用圖書。
8.學生借閱圖書,必須出示本校發出的學生手冊或家課冊。
9.不得使用其他同學的學生手冊或家課冊借書。

1.所有借閱的圖書,必須在圖書館正常開放時間內交回圖書館。
2.早上八時正前放於龍虎榜旁的還書箱。
3. 放學時段亦可把要還的圖書放進還書箱。
1.續借圖書必須在書籍借閱期或借閱時間屆滿時或之前親自辦理。
2.每本圖書最多只可續借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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